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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来源: 未知   发布者: 乔昕   访问次数: 2853 发布日期: 2022-02-21

院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详见附件1、附件2。

二、推荐名额及要求

(一)我校实行限额推荐,如无合适的推荐对象,可以不推荐。每个推荐人选限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中的一项,不得兼报。往期及培养期内的“青蓝工程”培养对象不得降低层次或同层次再次申报。

各院部评议推荐组专家人数不少于7人。

1. 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推荐名额:省教育厅分配至我校名额为6名,各院部择优推荐1~2人(推荐多于1人的须排序)。

2. 中青年学术带头人推荐名额:省教育厅分配至我校名额为3名,各院部择优推荐1~2人(推荐多于1人的须排序)。

3. 优秀教学团队推荐名额:省教育厅分配至我校名额2个,各院部至多推荐1个。

(二)已获得国家级、省部级优秀教学团队的不得推荐申报“青蓝工程”优秀教学团队。

(三)已入选过国家级、省部级人才工程项目以及省有关部门人才工程项目的团队带头人不得推荐申报“青蓝工程”培养对象。

(四)已入选过国家级、部级人才工程项目、“江苏特聘教授计划”、“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双创个人、“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一、二层次和“六大人才高峰计划”A类个人等同层次省级人才项目人员,不推荐申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和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可申报优秀教学团队。入选过“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和“六大人才高峰计划”B、C类个人等同层次人才项目人员,不推荐申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可申报中青年学术带头人或优秀教学团队。

三、校内评审

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

1.推荐表(见附件3,一式三份),师德师风鉴定表(见附件4,一份),汇总表(见附件3,一份,同时提交Excel电子版),教学统计表(见附件5,一份,同时提交Excel电子版)

2.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近五年取得的教学成果证明、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教改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等复印件一套;近五年的代表性成果2篇(部),论文提供全文复印件,论著、教材等专著提供封面、目录复印件,附主要学术思想、创新成果简介或重要章节节选(少于10页);团队提供带头人的代表性成果等,以上材料复印件经院部加盖公章确认属实后,装订成册,标注页码并附目录,一式两份。

推荐表和附件材料按人分装入档案袋,并贴上封面(封面为推荐表首页)。

(二)报送时间

请各院部于2022年3月10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送至江宁校区行政楼731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binxin916wel@126.com。

联系人:谢滨新

联系电话:025-86185066

 附件1.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doc

附件2:江苏省高校2022年“青蓝工程”通知.doc

附件3:填写表格.rar

附件4.中国药科大学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鉴定表.doc

附件5.“青蓝工程”推荐人选教学情况统计表.xlsx

 

                                                               人事处

2021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