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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25年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工作的通知

来源: 未知   发布者: 冯一帆   访问次数: 12 发布日期: 2025-03-18

各有关单位、部门

根据《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实施意见》(苏人社发〔202444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53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就2025年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评范围

见附件1

二、考评对象

(一)高级技师。我校工勤技能岗位20265月底仍在职在岗,并在高级技师考评范围所列工种岗位工作的人员,符合申报条件者可申报本工种高级技师资格考评。

(二)技师。我校工勤技能岗位202512月底仍在职在岗,并在技师考评范围所列工种岗位工作的人员,可按条件申报相应岗位工种的技师资格考评。

(三)等级工。我校工勤技能岗位20258月底仍在职在岗,并在等级工考评范围所列工种岗位工作的人员,可申报参加本年度确定技术等级或晋升技术等级的培训考核。

三、申报条件

(一)必备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尊重领导,团结同志,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应有的岗位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近5年年度考核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首次申报人员按实际工作年度考核合格;受党纪、政务处分的,影响期满后方可申报。

3.申报等级工人员须取得近5年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

(二)各等级申报条件

申报中级工: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初级工证书满5年;具备初中以上学历,工作年限10年;或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转聘到工勤技能岗位,具有技术员职称且工作年限满5年。

申报高级工: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中级工证书满5年;具备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工作年限20年;或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转聘到工勤技能岗位,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且工作年限满10年。

申报技师: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工证书达5年;具备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及中等以上专业技术学校本工种(专业)毕业证书或大专以上学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

申报高级技师: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证书达5年;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取得技师证书以来,在公开发行的报刊发表与本工种(专业)相关的论文至少1篇;具有传授岗位技艺的理论基础和操作技能,能解决本工种岗位上的操作和工艺技术难题。

工种(岗位)转换申报:等级工阶段因岗位调整确需转换工种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申报同等级新工种(岗位)培训考核,等级年限从首次取得本等级资格证书之日起算。技师、高级技师不得申报工种转换。从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转聘到工勤技能岗位的人员,不受本工种(岗位)工作年限限制,按同期同条件参加工作的工勤人员技术等级申报。

复核申报: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从省外调入并已取得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人员和部队退役安置人员,比照同期同条件参加工作的工勤人员,对符合技术等级考评政策规定的,复核为相应的等级,并通过岗前培训考核认定技术等级。

)破格申报条件

每类破格申报条件在整个岗位技术等级晋升期间只能使用一次;具有多类破格申报条件的,每次晋级申报最多使用两类;已破格使用的奖励(荣誉)不列为技师、高级技师量化考评加分项。工勤人员参加技能竞赛获得破格资格的,按技能竞赛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1.破格申报中级工、高级工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放宽申报工作年限3年和本等级工作年限2年:取得本专业(工种)大专以上学历,或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在技术发明革新中取得优秀成果,获得市级以上奖励证书;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公派至国外使馆工作,且回国后仍在机关事业单位从事本工种(岗位)工作;年度考核中连续2年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

2破格申报技师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放宽本等级工作年限2年:取得本专业(工种)大专以上学历,或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公派至国外使馆工作,且回国后仍在机关事业单位从事本工种(岗位)工作;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工证书以来,连续2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在学历、资历上破格申报: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工证书以来,获得市级以上劳 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技术创新取得重大成果,本人为该成果主要工作人员之一,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证书。

3破格申报高级技师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在学历上破格申报: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证书以来,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技术能手等荣誉;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本工种(岗位)工作的;从事本工种(岗位)工作25年以上,年龄在45岁以上且在传授技艺中指导或培养不少于3名市级以上技能竞赛前10名的获得者。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在学历、资历上破格申报: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证书以来,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技术能手等荣誉;获得省级以上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推广、运用等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以个人奖励证书或相关文件为准)。

四、申报指标

高级技师:各部门不限名额,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

技师:后勤服务集团限申报5人,其他各部门限申报1人,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高级工、中级工:部门不限名额,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由人事处负责审核。

五、申报程序及相关要求

个人填写《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审批表》一式两份(附件2)、《教职工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鉴定表》(附件3)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申报人参照附件4要求将相关材料提交所在部门,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在所有复印件上注明“原件已核”并签名。申报技师、高级技师的,部门需填写《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量化评价表》(附件5),评价办法按照《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高级技师量化考评细则、评价明细表》(附件6)执行。

部门根据各等级名额择优推荐,公示无异议后,将《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审批表》(纸质+电子)、《教职工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鉴定表》、《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汇总表》(纸质+电子)(附件7)、以及量化考评相关材料及公示情况于331日前报送至人事处731

注:量化考评表、申报单位综合评价表均需加盖所在部门印章。烦请各部门在前期校内申请时注意核查材料真实性,以免出现后期公示与前期计分不一致的情况。

联系人:冯一帆

联系电话:025-86185066

电子邮箱:1620234773@cpu.edu.cn

附件1:考评范围.pdf

附件2: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审批表.doc

附件3.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鉴定表.docx

附件4.2025 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申报须知.pdf

附件5.2025年技师、高级技师量化评价表.doc

附件6.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高级技师量化考评细则、评价明细表.pdf

附件7.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