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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国药科大学“兴药领军学者培育计划”、“兴药青创学者培育计划”申报通知

来源: 未知   发布者: 人事处   访问次数: 3932 发布日期: 2020-07-03

根据《中国药科大学“兴药领军学者培育计划”实施方案》(药大人〔202045号)中国药科大学“兴药青创学者培育计划”实施方案》(药大人〔202036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0年选聘工作。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兴药领军学者培育计划”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国敬业,师德高尚,坚持学术传承与创新,严守学术道德规范,坚持求真务实和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

2.42周岁以下(截止到20201月,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

3.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4.通过院部初评,国内申报人需获校内外3名及以上二级教授提名推荐(每名二级教授限提名2人,且如果提名人选均未获得该项目资助,则暂停第二年提名资格。);海外申报人需获3名及以上教授提名推荐,其中海外教授不少于2人;

5.曾发表多篇国内外高水平科研论文或在科技成果转化、核心技术领域等取得公认标志性成果;

6.已形成稳定研究方向;

7.基于前期工作基础,提出药学学科及其交叉学科具备“01突破”属性,具有重要科学价值或应用转化价值的颠覆性新理论、新技术、新产品等研究的创新构想和实施方案,作为入选本计划的重要评价依据;

8.聘期内的国家青年人才项目入选者不在该计划支持范围。

(二)申报“兴药青创学者培育计划”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国敬业,师德高尚,坚持学术传承与创新,严守学术道德规范,坚持求真务实和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

2.男性35周岁以下,女性38周岁以下截止到20201

3.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4.通过院部初评,国内申报人需获校内外3名及以上二级教授提名推荐(每名二级教授限提名2人,且如果提名人选均未获得该项目资助,则暂停第二年提名资格。);海外申报人需获3名及以上教授提名推荐,其中海外教授不少于2

5.曾发表多篇国内外高水平科研论文或在科技成果转化、核心技术领域等取得公认标志性成果;

6.已形成稳定研究方向

7.基于前期工作基础,提出药学学科及其交叉学科具备“01突破”属性,具有重要科学价值或应用转化价值的颠覆性新理论、新技术、新产品等研究的创新构想和实施方案,作为入选本计划的重要评价依据。

二、申报名额

1. “兴药领军学者培育计划”遴选不多于6名;

2. “兴药青创学者培育计划”遴选不多于12名。

3. 校内申报人选推荐名额:

学院

兴药领军学者推荐指标

兴药青创学者推荐指标

药学院

4

6

中药学院

4

4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2

2

国际医药商学院

2

2

理学院

2

2

工学院

2

2

基础医学与临床药学学院

2

2

药物科学研究院

2

2

外国语学院

1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1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1

1

体育部

1

1

生物药物学院

1

1

合计

25

27

4. 校外申报人选推荐名额不限。

、选聘程序

1.申报教师向所在学院、部门递交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2.各学院、部门对本部门申请教师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核,按分配名额择优推荐,并将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

3.人事处聘请校内外专家对申请者进行同行评议;组织校内外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教师现场答辩考核,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拟入选名单;

4.经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提出建议名单;

5.经校务会讨论确定入选名单并公示。

、其他事项

岗位待遇、岗位职责、聘期管理及其他规定详见《中国药科大学“兴药领军学者培育计划”实施方案》(药大人〔202045号)中国药科大学“兴药青创学者培育计划”实施方案》(药大人〔202036号),网络链接:http://rsc.cpu.edu.cn/4824/list.htm其中,校外申报人选入选“兴药领军学者培育计划”和“兴药青创学者培育计划”后,可聘为教授和副教授,住房补贴分别为100万和50万。

  

、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包括:

1. 《中国药科大学“兴药领军学者”、“兴药青创学者”岗位申报表》(附件一)

2. 《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二)

3. 校内申报人员材料汇总表》(附件三)

4. 《代表性论文清单》(附件四)

5. 《校外申报人员材料汇总表》(附件

6. 附件材料,具体内容包括:

附件(1-7)封面(与申报表封面内容一致)和目录(标注页码);

1)《校内申报人员材料汇总表附件三中列举的代表作论文首页复印件;

2)《校内申报人员材料汇总表附件三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立项通知)、获奖、专利情况、荣誉及入选人才项目的证明复印件,科研项目经费到账证明;

3)《校外申报人员材料汇总表》中论文情况一栏所列论文全文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6)任职与聘用的证明材料;

7)三封专家推荐信。

校内申报人员需提供上述(1)、(2)项材料;

校外申报人员需提供上述(3-7)项材料。

(二)纸质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表、《代表性论文清单》、附件材料各一份,分开装订,用档案袋装好,并贴上封面(内容同申报表封面),在档案袋底部填写上:院系、姓名、岗位名称。

  以院系为单位汇总提交《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校内申报人员材料汇总表《校外申报人员材料汇总表》各一份(加盖院公章)。

  (三)电子申报材料要求

电子材料的所有内容须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以院部系为单位发送至邮箱。

申报表命名为申报表+学院名称+申报人姓名.doc”

《代表性论文清单》命名为论文清单+学院名称+申报人姓名.excel”

附件材料合并为1PDF文件,命名为学院名称+申报人姓名.pdf”,列出目录。

《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校内申报人员材料汇总表》、《校外申报人员材料汇总表》分别命名为学院名称+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学院名称+校内申报人员材料汇总表学院名称+校外申报人员材料汇总表

以上材料请于2020713日前交至人事处725办公室

联系人:王凡

联系电话: 86185090

电子邮箱:cpurcb@163.com


相关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