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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国药科大学“兴药青创学者培育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未知   发布者: 人事处   访问次数: 8692 发布日期: 2020-06-04


关于印发《中国药科大学“兴药青创学者培育计划”

实施方案》的通知


药大人〔202036

  

各有关部门、单位:

《中国药科大学“兴药青创学者培育计划”实施方案》已经校务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国药科大学

                                                 20204月17

  

中国药科大学

“兴药青创学者培育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加强从“从0到1”基础研究工作方案》和《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切实引导我校广大教职工积极投身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核心技术研究工作,充分发挥基础研究对科技创新的源头供给和引领作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考虑

2023年底前,学校遴选或引进50名左右(其中校外引进不少于20名)具有学术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入选本计划。学校对入选本计划的人员予以科研经费、招生名额、考核激励、科研指导等方面的支持。学校鼓励入选本计划的人员围绕我校“双一流”建设目标,重点聚焦药学学科及其交叉学科领域“从0到1”重大基础研究和颠覆性、突破性的新理论新技术开展研究。希望通过本计划的实施,重点培育出一批杰出青年人才,加快推进我校 “双一流”建设。

二、具体内容

1.本计划资助期为4年。2020年-2023年间,学校每年遴选及引进12名左右青年教师入选该计划。

2.对入选该计划者,学校资助科研经费人民币100万-200万,校外引进人才科研启动经费另行资助;每年保障博士指标1人,新增硕士指标1-2人(如入选人目前不是博导,入选该计划可破格晋升为博导);配备“成长导师”,引导形成科研攻关团队;同时获聘为荣誉学院教师,组建和指导“大学生科研创新团队”。入选该计划者实行年薪制,年薪为每人每年35万。对入选计划者实行聘期考核制,每半年开展一次学术交流会,不作为考核,计划实施第3年提交中期报告,计划实施结束时提交结题报告;考核通过者择优入选学校高端人才计划。

3.入选该计划者应围绕药学学科发展需求和国家医药重点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探索性和颠覆性理论技术研究,重点聚焦从0到1重大基础研究,有效解决药学学科及交叉学科面临的难题和瓶颈,形成行业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标志性成果。入选该计划者应结合积极申报国家重大科研项目、人才等项目,推进药学及相关学科师资质量突破性发展,入选人必须聚焦计划书提出的科学问题和研究方向,原则上不得无故变更科学问题和研究方向;计划实施期内,原则上不进行考评,但如个别入选人在实施期内教学、科学研究工作无明显进展,科研工作严重偏离原定研究计划,将提前终止该计划。

三、遴选条件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国敬业,师德高尚,坚持学术传承与创新,严守学术道德规范,坚持求真务实和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

2.男性35周岁以下,女性38周岁以下;

3.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4.通过院部初评,国内申报人需获校内外3名及以上二级教授提名推荐(每名二级教授限提名2人,且如果提名人选均未获得该项目资助,则暂停第二年提名资格。);海外申报人需获3名及以上教授提名推荐,其中海外教授不少于2人。

5.曾发表多篇国内外高水平科研论文或在科技成果转化、核心技术领域等取得公认标志性成果;

6.已形成稳定研究方向

7.基于前期工作基础,提出药学学科及其交叉学科具备“0到1突破”属性,具有重要科学价值或应用转化价值的颠覆性新理论、新技术、新产品等研究的创新构想和实施方案,作为入选本计划的重要评价依据。

四、遴选程序

(一)校内人才遴选

1.申报教师向所在学院、部门递交《兴药青创学者培育计划》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2.各学院、部门对本部门申请教师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核,按分配名额择优推荐,并将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

3.人事处聘请校内外专家对申请者进行同行评议;组织校内外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教师现场答辩考核,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拟入选名单;

4.经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提出建议名单

5.经校务会讨论确定入选名单并公示。

(二)校外人才引进

在人才引进时认定,候选人研究水平须高于目前学校特聘副研究员入选要求,经人才引进专家组审议、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报校务会审议通过。

五、考核评价

建设期结束时,对获资助者进行考核:

(一)教学考核。教学工作量不低于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的最低限度;应创新教学方式,特别是能够体现科研反哺教学,致力于培养和提升本科生的科研创新思维,教学效果良好,积极探索“教研交融”的新途径与新方法。

(二)标志性成果考核。要紧密围绕重大基础科学问题,面向国家医药战略需求,在药学及相关学科 “从0到1”重大

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研究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取得相关标志性成果。标志性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主持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国自然重大重点项目;在《中国药科大学共识期刊目录》A+及A级期刊上发表高质量论文(排名第一的第一作者或排序最后的通讯作者);实现重大科研成果转化等。

(三)专家评价考核。结合客观评价指标,由人事处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组成考核委员会,通过函评及会议答辩审议,对入选者建设期内形成的标志性成果进行同行评议和学术评价,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是否通过考核。

对同行专家认定的,在计划期内取得重要突破性成果的入选人,学校择优滚动支持;特别优秀者直接进入学校“兴药领军学者”培育计划,并给予持续支持。如专家一致认为未取得代表性成果,则考核不合格,终止资助计划。

六、其他

1.对弄虚作假获得入选资格,或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或获得本计划支持后发现不符合本计划要求的,在调查核实后,取消资助资格并追回已资助经费;

    2.本项目实施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人事处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