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站
在站满24个月可以申请出站,申请出站前卓博、中博基金等各类博士后资助经费结余为0且系统上传结题报告(无需盖章)。申请出站材料清单如下,其中材料1-5为一套,一式三套原件按顺序摆放(三套分开摆放),材料6-9一份原件即可。至行政楼725办理。
1.《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
2.《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
3.《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学院负责人签字)
4.《接收单位意见表》(①如接收单位为按照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有关规定执行的单位(政府机关除外),应明确接收博士后研究人员为编制内人员;②如接收单位为企业,需提供自出站起一年期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5.两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证书、身份证)
6.出站报告书一份。
7.获得国家、省级博士后科研资助的(国青、省青除外),需提交相应纸质版结题报告及经费决算表(结费决算表人事处网站下载,计财处签字盖章,结题报告及决算表交至行政楼725后,人事处完成结题系统审核)。
8.中国药科大学博士后出站考核表。(人事处网站下载,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
9.已发表第一作者及通讯作者论文首页(SCI收录论文共同第一作者或共同通讯作者认定规则:在《中国药科大学共识期刊目录》顶尖、一流及权威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共同第一作者计算排名前3,共同通讯作者计算排名倒数3名;学科顶尖和学科一流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共同第一作者计算排名前2,共同通讯作者计算排名倒数2名;学科重要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共同第一作者只计算排名第1的作者,共同通讯作者只计算排名倒数第1的通讯作者。)
二、离校
出站系统审核通过后,携带《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复印件至行政楼723办理离校。
三、调档
离校办理完成后,将调档函交至行政楼725,申请调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