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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豪森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 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未知   发布者: 李旭   访问次数: 1374 发布日期: 2022-09-09

各有关单位、部门:

江苏豪森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的中国药科大学“豪森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 是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与使命感,激励研究生导师以学术造诣和人格风范引领研究生成长成才,营造教书育人的良好环境,充分发挥指导教师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切实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而设立的荣誉奖,“豪森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奖2项,奖励标准为一次性奖励税前20万元人民币。 “豪森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提名奖3项,奖励标准为一次性奖励税前1元人民币。

根据《中国药科大学“豪森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管理办法》(药大人〔2022〕84号)文件精神,我校开展2022年“豪森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在职在岗研究生导师且不担任校级领导职务已办理退休手续或申报之日已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教师不属于申报范围。可以个人或团队形式申报。如以团队形式申报,申报人必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成员(含申报人)不少于5人。

二、资格条件

(一)申报人或团队负责人已完整培养三届研究生(独立指导)。

(二)申报人或团队负责人须满足一下条件之一:

1.指导的研究生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

2.指导的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得省级及以上的奖励、荣誉等;

3.指导的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得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资助。

(三)申报人或团队成员如存在如下情况之一,则不得申报:

1.有学术不端或师德失范行为记录;

2.近三年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在全国博士论文抽检和江苏省硕士论文抽检中出现“不合格”;

3.近三年发生研究生教学事故。

其他资格条件详见《中国药科大学“豪森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管理办法》(药大人〔2022〕84号)。

三、候选人推荐名额

采用二级单位推荐和历届已获得“豪森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奖的研究生导师或团队负责人、研究生督导组推荐相结合的推荐方式,由二级单位统一审核公示后上报人事处,各二级单位上报至少1人且不超过表格中推荐名额:

  院

推荐名额

药学院

3

中药学院

2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含生物药物学院)

2

国际医药商学院

1

理学院

2

工学院

1

基础医学与临床药学学院

2

药物科学研究院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四、时间安排

9月20日前    二级单位上报推荐候选人

9月27日前    资格审核

10月20日前    个人风采展示

10月31日前    专家评议

11月12日前    学校评审并提交校务会审议,确定获奖人选

五、材料要求

(一)中国药科大学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鉴定表(附件1,纸质版一份正反打印)

(二)“豪森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推荐申报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三份正反打印,电子版同时提交)

(三)推荐候选人照片1张(用于个人风采展示)

(四)推荐候选人介绍视频(用于个人风采展示,时限为3分钟,格式为MP4,编码格式为H264,大小不超过100M)

(五)二级单位推荐公示(电子版报人事处备案)

六、其他

设立举报邮箱(人事处邮箱:szb@cpu.edu.cn;纪检监察室邮箱:jijian@cpu.edu.cn),受理对师德瑕疵、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举报。

联系人:李旭,咨询电话:025-86185066,电子信箱: cpulixu2014@163.com

 

附件1 中国药科大学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鉴定表.doc

附件2 “豪森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推荐申报表.doc




中国药科大学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