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2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2321)和《中国药科大学公派出国(境)研修人员管理办法》,将我校选拔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除了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2022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https://www.csc.edu.cn/article/2306)规定的申请条件外,原则上须在校工作满两年。
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因疫情原因申请放弃公派留学资格或资格有效期内未能派出的除外)。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申请方式
2022年的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9月10-25日。申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2022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2323)准备申请材料并在线提交。
三、材料上报
申请人填写《中国药科大学“青骨”项目申请表》、《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中国药科大学“青骨”项目侯选推荐人汇总表》报部门审批。部门同意推荐后,填写《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鉴定表》、《部门推荐意见表》于9月13日前将以上材料报送至江宁校区行政楼725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cpuxcj@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四、选拔评审
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录取结果。录取结果于11月底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五、派出及管理
(1)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3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同时,国家留学基金委一般不批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申请人在申报时须慎重考虑,做好申报规划。
(2)被录取人员派出及管理按照《中国药科大学公派出国(境)研修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相关政策及常见问题可查阅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2022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319)。
联系人:须春君
联系电话:86185090
依托科研项目或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doc
中国药科大学“青骨”项目部门推荐意见表.doc
中国药科大学“青骨”项目申请表.doc
中国药科大学青骨项目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xls
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鉴定表.doc
人事处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