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大人函〔2025〕98号
关于进行2025年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我校2025年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即将进行,现将本次评聘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聘范围
我校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人员,经批准挂职、借调或赴境外公派人员。申报、评审、聘任过程中已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属于申报范围。
二、资格条件
1. 申报人应符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首要要求和第一标准。在评审过程中申报人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应终止其评审程序。申报人通过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任职资格,一律予以撤销。
2.申报人应符合《中国药科大学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实施办法》(药大人〔2022〕193号)的规定,申报其他专业技术系列(不含实验技术系列)的人员须达到江苏省各系列的要求。
三、时间安排及要求
10月12日前 个人申报。申报人认真填写申报内容,并对所填写的内容真实性负责。
10月26日前 资格审查、材料公展公示。各院部审核本部门全体申报人员、人事处审核除学院以外部门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并对申报材料集中公展公示。公示时间、地点、以上公示材料及公示截图(或照片)电子版报人事处备案。
11月3日前 认定和评审。学校将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权下放给院部,由院部组织认定和评审。人事处组织除院部以外的单位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和评审工作。
11月17日前 将公示后的认定和评审结果交人事处。
11月30日前 发文聘用。
四、工作要求
1. 院部工作要求
(1)院部须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由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申报人填写的内容、业绩成果和提供的有关证件、证书原件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做到责任到人。
(2)院部评审工作开始前5个工作日,须向人事处报送审核合格的申报人员名单和汇总表。
(3)教师师德建设小组须对申报人进行师德师风考核鉴定。
(4)院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院部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认定工作,须严格按学校文件要求评审,不得降低评审标准和申报条件,不得违反评审程序。
(5)申报及审核相关材料由各院部保存10年,学校组织抽检。
2. 评审纪律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保证评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保证教职工的知情权;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对把关不严、违反规定程序的,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各级评委和有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评审程序和评审条件开展工作,严守工作纪律,严禁透露评审工作等相关情况。
(3)实行回避制度。各级评委与申报人如有亲属关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师生关系(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指导教师、联合培养指导教师),在有申报人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各级评审中,评委本人应主动回避。
(4)申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申报纪律,不得私下询问工作人员有关评审信息,不得打听专家情况,不得私自联系专家送材料等,凡出现影响甚至干扰评审公正性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当年参评资格。
3. 公示要求
(1)各单位按照学校文件要求评审,申报人获同意票数达到或超过到会人数三分之二即为通过。评审结果应在各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截图(或照片)电子版报人事处汇总,同时提交盖章后纸质版公示结果。
(3)对于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核实,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五、相关说明
1.关于时间界限
申报评聘人员的任职资历、学历学位取得时间、论文论著公开发表出版时间、科研成果通过鉴定或完成的时间,均截止到2025年9月30日。
2.关于同级转评的说明
必须从事1年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经考核确实符合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并能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可申请同级转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3.关于重新申报问题
申报当年未通过评审的,若再次申报,须新增符合申报条件的新成果。
4.本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收费标准及办法:计财处采取一次收取统一支付的办法(注明:2025年中级职称),其标准为100元。直接聘任人员不收费。
六、材料报送
1.人事处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建设,2025年中初级职称工作实行在线申报(申报平台:http://my.cpu.edu.cn)。
满足直接聘任条件的申报人、申请同级转评的申报人选择“转正定级”入口,操作详见附件1。
需要申报中级的申报人选择“职称评审-中级申报”入口,操作详见附件2。
2.申报系统中,学位、学历等基本信息直接从人事系统中提取,请信息不完善的申报人进入“人事系统-教职工信息变更”,进行基本信息补充并点击提交,待院部审核通过后提交人事处,人事处审核后即可同步。
3.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须将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
除上述材料外,申报教师系列讲师者,请上传岗前培训结业证书及高校教师资格证书扫描件;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及教育管理研究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请上传基础理论知识合格证书或岗前培训结业证书扫描件。
凡申报、直接聘任、同级转评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均须上传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鉴定表扫描件,详见附件3。
4.申报人导出的申报表,均需一式两份,双面打印。所有申报人员请于11月30日前将上述材料交所属院部或人事处。
各院部将《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结果汇总表》(系统导出)盖章后交人事处。
联系人:李旭,联系电话:025-86185066,电子信箱:cpulixu2014@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 转正定级人员操作手册.rar
2. 中级申报人员操作手册.rar
3.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鉴定表.docx
中国药科大学人事处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