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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通知

来源: 未知   发布者: 朱艺林   访问次数: 3045 发布日期: 2022-05-06

根据药大党〔202216号文件(附件一)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思政教师队伍建设,学校决定从校内其他学院及思政管理人员中选拔优秀教师干部转入马克思主义学院担任教师。

一、申请条件

1. 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和敬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原则上应是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2. 马克思主义理论、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哲学、教育学(高等教育学方向)、心理学等相关专业,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 具有思政课教学、政治辅导员等思政相关工作经历。

4. 原则上4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者优先考虑。

5. 专职辅导员报名的,要求在校工作满四年(时间截至20227月)。

二、转聘要求

         1. 通过评审后,人事关系须转入马克思主义学院。其中,

     专任教师转聘的,在满足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课教学工作的前提下,可根据个人学术专长、发展意愿,保留原学院部分教学科研工作。

     党政管理人员转聘的,党委宣传部、学工部(处)、团委等思政相关部门人员在马克思主义学院工作的同时,仍承担原部门的工作,可适当减少党政管理工作量;其他部门、单位人员需全职转入马克思主义学院工作。

        2. 转聘后,各类人员在马克思主义学院承担教学任务不得低于一定课时量,其中,

    专任教师转聘的,课时量不低于学院专任教师的平均课时量的1/3

    党政管理人员全职转聘的,第一年以课程准备为主,第二年起按学院专任教师同等要求。

三、转聘待遇

1. 职转聘且在学校工作满两年的,原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在原职称内可提高一级。

在原单位兼职工作的党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职务和行政管理职务在相应职务评聘时可同时申请晋升。

2. 薪酬待遇可在现岗位待遇和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中就高选择。

3. 年终奖励性绩效可在原工作部门和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就高选择。

4. 如仍兼职承担原部门的工作,在马克思主义学院承担的标准课时,学校按相关文件规定发放课时费。

5. 学校支持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学校全额承担学费,在读第一年工作量减半;学校支持进行博士后研究、国内外访学等形式的继续教育,指标单列。

6. 编制类型为人事代理的教职工按江苏省人社厅相关规定给予办理转聘事业编制手续。

四、转聘程序

1. 个人申请,填写《中国药科大学校内转聘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资格审核,人事处、马克思主义学院进行资格审核

3. 面试评审,学校组织面试评审会

4. 结果公示,通过评审人员在校内进行公示

5. 校务会审批

6. 办理调动手续

五、申报材料

申报人请提供:

1.《中国药科大学校内转聘申请表》(附件二)

2. 《中国药科大学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鉴定表》(附件三)

3. 学历学位证明

4. 职称证明

5. 申请表中所列取得荣誉及学术成果的相关证明

以上材料须在2022510日下午1700之前交至行政楼725,同时提供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axgun86@163.com

         六、政策咨询

人事处联系人:朱艺林 联系电话:025-86185090

马克主义学院联系人:刘海泉 联系电话:025-86185393


附件一中国药科大学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药大党[2022]16号).pdf

附件二中国药科大学校内转聘申请表.docx

附件三中国药科大学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鉴定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