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

来源: 未知   发布者: 乔昕   访问次数: 1403 发布日期: 2022-01-18


单位、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2159号)精神,现将我校开展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二)中国青年科技奖评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811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611日及以后出生)。

   二、名额及提名要求

( 一)名额

 各部门推荐不超过1名人选,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推荐。

(二)专家提名

  1.提名规则

  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作为提名专家。每位提名专家可提名候选人1名,候选人须获得3名提名专家提名方为有效,其中本学科领域的提名专家应不少于2名。

  2.责任与义务

(1)提名专家应承担提名、异议答复等责任,并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提名专家签署提名意见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评选条件,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保证评选质量。

     (二)候选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学校做出的成果为主,候选人应作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人选提名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

     (三)候选人提名材料是中国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应简明扼要,要重点突出创新价值、能力、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四)提名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提名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提名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候选人被投诉,提名单位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五)候选人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六)候选人提名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候选人所在单位应对提名材料(含附件)进行保密审查并出具保密审查证明。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提名资格。

     (七)候选人获奖后,提名渠道和所在单位应为获奖者搭建培养和用好人才的平台。获奖者应积极参加中国科协组织的国情研修、座谈交流、科技服务等活动。

        四、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一)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书面材料包括:

1.提名情况报告1份,内容包括候选人申报情况、推荐产生方式、学院党委意见等。提名情况报告须加盖各单位党委公章。

2.《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原件一式5份。提名表中候选人工作单位意见一栏由候选人具体工作单位填写,需对候选人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涉密情况出具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提名意见一栏由学校填写

3.《中国青年科技奖人选征求意见表》一式3份,候选人所在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的须提供此表。

(二)电子材料报送要求

电子材料包括《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和有关附件等材料。

附件材料应提交代表性成果,主要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3.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4.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5.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6.候选人所在院部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以上材料于2022年3月18日前报送人事处731办公室,电子版材料请发送邮箱binxin916wel@126.com。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滨新

电话:86185066 

附件:

1  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doc

2  中国青年科技奖人选征求意见表.doc

3  科协通知.doc


 

                                   

 

                                              人事处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