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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科大学2025年专职辅导员招聘启事

来源: 未知   发布者: 李林娇   访问次数: 1669 发布日期: 2025-03-13

中国药科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在药学界享有盛誉的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和“双一流”建设高校。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专职辅导员队伍,学校拟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说明

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8人,人文社科类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学、医学、生物学、化学、药学等相关专业优先,因需入住学生公寓,男生不少于4人。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拥护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立德树人,坚守崇高师德;

2.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勤奋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掌握相关专业知识,能从事一线辅导员工作;

4.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5.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需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6.学历、年龄及相关要求:

(1)博士研究生:须为2025年应届毕业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录用后需入住学生宿舍承担驻楼工作至少1年;

(2)硕士研究生:须为2025年应届毕业生且具有连续2年以上本科高校全职辅导员工作经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199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录用后需入住学生宿舍承担驻楼工作至少3年;

7.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班长(书记),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部长副职及以上职务,校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部长副职及以上职务。具备较强的组织领导、管理协调、沟通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富有开拓创新精神。主要学生干部经历年限计算截止到2025年3月31日。

三、聘用方式

按照事业编制聘用

四、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请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于2025年3月14日-3月30日9:00-17:00登录中国药科大学招聘系统http://zhaopin.cpu.edu.cn(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具有海外学历学位人员请将报名所需所有材料发至672456890@qq.com,邮件及文件夹以“姓名-辅导员”命名。有关要求如下:

(1)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就业推荐表、学籍在线报告一致,个人信息及相关信息应填写完整,个人经历须保持连续。

(2)报名时须完整提交材料:

①中国药科大学辅导员报名表

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③连续2年以上本科高校全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扫描件(硕士研究生提供)

④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⑤身份证扫描件

⑥近期一张生活照

⑦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满一年)、党员证明

⑧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有效证明

(3)相关说明:

①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学生工作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

②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材料提交不全者视为放弃报名。报名截止后,所有报名信息将不能更改。

③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④应聘人员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⑤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2.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学校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于通过资格审查进入考核程序的人员,我校将通过邮箱通知,未通过者不另作通告。

五、考核程序

1.考核时间和地点将以邮件形式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2.资格复审及异议处理。考核前,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并负责考生陈述申辩、异议处理等事宜。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中国药科大学辅导员报名表、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党员证明材料,主要学生干部证明,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

3.考核方式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方向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与能力测试等相关内容,不指定大纲和教材。根据成绩排名,按不低于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人选。

(2)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等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心理测试通过人员参加面试。

(3)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岗位意识、胜任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等。面试设置合格线。

(4)总成绩: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与考察

1.考核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

2.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因应聘人员组织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组织考察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依次递补,即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进行组织考察。

七、公示与聘用

经学校研究决定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名单在中国药科大学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中国药科大学为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符合条件的,再根据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关系。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硕士研究生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8年以上(含试用期),博士研究生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4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间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可取消录用资格:在学校通知办理入职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有未遵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回避申报的情况。

八、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86185268、025-86185090

九、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5-86185570

中国药科大学辅导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