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苏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类型及名额
评选表彰分为江苏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教育系统先进个人两大类。
先进集体:我校推荐1个先进集体。各部门限推荐1个,成绩不突出的可不推荐。
先进个人:其中先进个人包括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我校推荐1位先进个人,各部门限推荐1人,成绩不突出的可不推荐。
二、评选范围
1. “江苏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为学校内设二级机构。
2.“江苏省教育系统优秀教师”的评选范围为学校专任教师(具有相应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含专职辅导员),坚持面向一线,教授、副教授参评,必须在本、专科教学工作中有突出成绩。
3.“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范围为学校管理人员,其中处级干部比例全省将总体控制在25%以内。
4. 副厅(局)级或相当于副厅(局)级及以上的个人不参加评选。曾获得过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或同级以上表彰的原则上不再参加评选;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参评。
三、评选条件
详见附件。
四、材料报送
相关申报单位与个人填写《江苏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江苏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汇总表》《江苏省教育系统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江苏省教育系统先进个人推荐对象汇总表》,同时提交800字以内主要事迹材料,以及本部门推荐报告。请于7月9日下午5点前将本部门的申报材料纸质版交至行政楼73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puxcj@126.com。
联系人:须春君
联系电话:86185066
人事处
2021年7月7日
关于开展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江苏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汇总表.docx
附件4++江苏省教育系统先进个人推荐对象汇总表.docx
附件6++江苏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docx
附件7++江苏省教育系统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