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大人函〔2021〕2号
关于聘张阿玉同志
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
有关部门、单位:
经相关部门考核通过,校人事处审核,学校研究决定,聘张阿玉同志任助理实验师(十二级)职务。
张阿玉同志聘期自2021年2月起计算。
中国药科大学人事处
2021年2月22日
药大人函〔2021〕2号 关于聘张阿玉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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