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大人函〔2021〕1号
关于聘李慧娟同志
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
有关部门、单位:
经相关部门考核通过,校人事处审核,学校研究决定,聘李慧娟同志任讲师(九级)职务。
李慧娟聘期自2021年1月起计算。
中国药科大学人事处
2021年1月4日
药大人函〔2021〕1号 关于聘李慧娟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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