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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乔昕等十三位同志具备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来源: 未知   发布者: 谢滨新   访问次数: 1501 发布日期: 2021-03-29

药大人函〔202058

 

于乔昕等十三

具备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关于进行2020年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药大人函〔202045号)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乔昕、孙乐、李佳馨、李琪、吴旻玥、郑诗翌、徐海峰等同志已具有助理研究员十级)任职资格;朱月、朱晨牧、杨赟、张进发、胡倩、葛志伟等六位同志已具有研究实习员(十二级)任职资格

郑诗翌同志取得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时间自20202月起计算吴旻玥同志取得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时间自20204月起计算;乔昕、孙乐、李琪等三位同志取得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时间自20208月起计算;李佳馨、徐海峰等二位同志取得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时间自202012月起计算;杨赟同志取得研究实习员任职资格时间自20197月起计算;朱晨牧同志取得研究实习员任职资格时间自201911月起计算;张进发同志取得研究实习员任职资格时间自20204月起计算;胡倩同志取得研究实习员任职资格时间自20208月起计算;朱月、葛志伟等二位同志取得研究实习员任职资格时间自202012月起计算。

 

 

 

中国药科大学人事处

20201225

药大人函〔2020〕58号 -关于乔昕等十三位同志具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