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大人函〔2020〕57号
关于聘徐会敏等二十五位同志
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
有关部门、单位:
经相关部门考核通过,校人事处审核,学校研究决定,聘徐会敏同志任实验师(九级)职务;聘王慧英、叶峰、司承运、许晓明、严真、李莉、张悦、陈梦伊、袁丹华、唐宝强、臧元帅等十一位同志任实验师(十级)职务;聘张鼎、殷雨晴、董晓璠、薄媚月等四位同志任会计(十级)职务;聘王振同志任审计师(十级)职务;聘张贻伦、龚英菲等二位同志任实验师(十级)职务;聘王子元、王马洁、王春锋、白一丹、杨势赫、陈新等六位同志任助理实验师(十二级)职务。
徐会敏同志聘期自2020年7月起计算;张鼎、殷雨晴等二位同志聘期自2019年9月起计算;王振同志聘期自2019年10月起计算;董晓璠同志聘期自2019年12月起计算;许晓明、张悦等二位同志聘期自2020年2月起计算;叶峰、袁丹华等二位同志聘期自2020年3月起计算;薄媚月同志聘期自2020年5月起计算;王慧英、司承运、严真、李莉、陈梦伊、唐宝强等六位同志聘期自2020年8月起计算;臧元帅同志聘期自2020年9月起计算;张贻伦、龚英菲等二位同志聘期自2020年12月起计算;杨势赫同志聘期自2020年10月起计算;王子元、王马洁、王春锋、白一丹、陈新等五位同志聘期自2020年12月起计算。
中国药科大学人事处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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