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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未知   发布者: 冯一帆   访问次数: 17 发布日期: 2024-09-20

各有关单位、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44号)文件精神,开展我校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范围:

我校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含研究系列、不含博士后)、辅导员。

二、认定工作安排

1.网上申请:申请人须于929日前(截止17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请,在指定时间段以外申请不予受理。

进入网站后先在弹出窗口提前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并签名、拍照,以用于报名时上传。

考试形式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资格种类选择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省份选择江苏省;认定机构选择江苏省教育厅申请任教学科在学科大类下选择一个学科,原则上应与本人所学专业或主要任教学科相一致,专职辅导员的任教学科原则上为思想政治教育;确认点选择中国药科大学系统操作详细流程见附件1

2. 体检:申请人于1014日前前往中大医健康管理中心(南京市湖南路丁家桥87号)/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9号)体检,体检医院应在体检表上明确给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无体检结论或提出复检但未复检的,不予认可。医院体检时间为上午730开始,体检当天早上空腹,因含抽血检查,要求不晚于1000到。中大医院体检咨询电话:025-83272105;南医大逸夫医院体检咨询电话:025-87115619

申请人携带《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2正反打印)一张,详见附件,体检表左上角用铅笔标注中国药科大学,贴上彩色照片一张(与网上报名电子版为同一底版)。体检表由个人带回交至人事处。体检费用个人自理。2024年4月以来的体检结果均予以认定,但需请医院写《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写明结论盖章。

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申请人于1014日前完成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等相关工作(具有博士学位人员不需要)。

4.现场确认:申请人于1016-18日携带网上报名的报名号和所要求的相关材料,至江宁校区行政楼人事处731室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三、现场确认材料要求

注:现场确认时,申请人自备档案袋,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封面(附件3)粘贴教师资格材料袋封面,将全部申报材料按教师资格材料袋封面要求顺序放入档案袋内(不要装订)。

(1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1张(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正规纸质冲印,尺寸为25mmX35mm。);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网上认证成功可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无法直接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网上认证成功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

(5)江苏省高校岗前培训合格证书(2022年上半年及之前取得的高校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上标注申免的,还需提交免考批复);

(6)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附件4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需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7)人事关系证明材料。已经办理事业单位编制的提供进编证明复印件(人事处统一提供),人事代理人员提供聘用合同的复印件,以及社会保险缴纳凭证(我的南京APP自行查询并下载打印)。

(8)申请人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鉴定表附件5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一帆

电话:025-86185066

附件1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pdf

附件2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封面.pdf

附件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pdf

附件4体检表(A4纸正反打印).pdf

附件5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鉴定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