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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20年度管理人员交流轮岗工作的通知

来源: 未知   发布者: 谢滨新   访问次数: 6968 发布日期: 2020-11-04

各部门、单位:

根据《中国药科大学管理人员交流轮岗实施办法》(药大人〔2020182号),现将进行2020年度管理人员交流轮岗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统筹组织管理人员交流轮岗工作,由人事处负责,会同组织部、纪检监察共同开展。

二、实施方案

(一)交流轮岗原则

1.坚持人岗相适、注重实绩原则。

2.坚持优化结构、防控风险原则。

3.坚持积极推进、稳步实施原则。

4.坚持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原则。

(二)交流轮岗方式

交流轮岗在机关部门与基层单位之间、不同机关部门或不同基层单位之间、本单位不同岗位之间进行。

(三)交流轮岗范围

1.同一岗位工作满8年及以上且年龄45周岁以下的,原则上应进行交流轮岗;

2.根据工作需要,2020年拟新提任的科级干部进行交流轮岗。

(四)交流轮岗岗位

序号

单位

岗位名称

岗位级别

1

校长办公室

综合科科长

正科级

2

人事处

人才引进办公室主任

正科级

3

计财处

委派到江苏省中国药科大学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正科级

4

监察处

纪检监察员

正科级

5

教务处

教务科科长

正科级

6

学生工作处

招生办公室主任

正科级

7

学生工作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

正科级

8

研究生院

招生办公室主任

正科级

9

研究生院

学位办公室主任

正科级

10

国际交流合作处

国际交流合作科科长

正科级

11

基建后勤处

房产科科长

正科级

12

招投标办公室

副主任

正科级

13

继续教育学院

办公室主任

正科级

14

药学院

办公室主任

正科级

15

药学院

办公室正科级秘书

正科级

16

中药学院

办公室主任

正科级

17

药物科学研究院

办公室主任

正科级

18

体育部

办公室主任

正科级

19

党委宣传部

宣传员Ⅱ

副科级

20

计财处

预决算管理科副科长

副科级

21

计财处

核算管理科副科长

副科级

22

计财处

资金管理科副科长

副科级

23

基建后勤处

综合管理科副科长

副科级

24

招投标办公室

工程类招投岗

25

国际教育学院

留学生管理员

26

外国语学院

办公室秘书

(五)交流轮岗人员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序)

于思洋、王志刚、王雅恬、孔融融、艾丙庆、石莹、朱艺林、乔波、刘华、刘琪、孙焱、牟文瀚、杨丽娜、张志强、张学林、张鼎、陆伟、陆冷飞、单梦骁、项莹、姜红、章巍、谌华、董晓璠、韩咏佺

三、工作程序

(一)对照公布岗位,交流轮岗人员填写《中国药科大学管理人员交流轮岗申报表》,第一志愿原则上进行机关部门与基层单位之间交叉填写,第二志愿可自由填写。因财务类岗位专业性强,交流轮岗人员可在本单位不同岗位之间进行填写。

(二)人事处会同组织部、纪检监察对申报人员进行审核。

(三)根据各岗位第一志愿报名情况,由设岗单位组织述职汇报,确定拟任用人选。若第一志愿暂无合适人选的,由相关单位书面提请学校进行组织安排。

(四)根据各岗位人员确定情况,提交学校讨论审批。

(五)办理相关任职手续。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服从学校大局,个人服从组织,严格遵守组织纪律,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组织的交流轮岗决定。

(二)在新交流人员未到岗之前,现任人员要坚守岗位,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管理人员离开现任岗位时,应做好交接工作,不得销毁、隐匿或带走原岗位的文件、材料。对确定交流轮岗的人员,需尽快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履职。

(三)严格执行干部交流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从事非组织活动,违纪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材料报送

申请交流轮岗人员1110日下午5:00前提交《中国药科大学管理人员交流轮岗申报表》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发送至cpuxcj@126.com

联系人:须春君

联系电话:86185066

电子邮箱:cpuxcj@126.com

报送地点:江宁校区行政楼731

  

         中国药科大学管理人员交流轮岗申报表.docx


  

      中国药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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