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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23年度高层次人才“伯乐奖”的通知

来源: 未知   发布者: 朱艺林   访问次数: 10 发布日期: 2024-01-02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中国药科大学高层次人才“伯乐奖”奖励办法》(药大人[2022]20号)文件精神,奖励引育高层次人才贡献突出的个人,特此通知。

一、奖励项目及奖励金额

详见附件1(药大人[2022]20号文)(药大人[2022]76号)

二、申报程序

高层次人才“伯乐奖”:

1.由推荐人填写《中国药科大学高层次人才 “伯乐奖申请表》(附件2),

2.经本人推荐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人才所在学院确认,连同有效证明材料送至学校人才办(行政楼721)

4.经人事处审查后,递交学校审批。

5.学校审批通过后,核发奖金。

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418日下午17:00

三、注意事项

1.学院负责人才引进的相关人员不在申领高层次人才 “伯乐奖范围之内。

2.本年度入选海外高层次青年人才项目的引进人才,需已正式入职,方可申请师资队伍建设标志性成果奖励,相关推荐人不重复申领高层次人才 “伯乐奖

3.引进人才需为20231月之后参加学校评审会/兴药论坛或于2023年之后入职,2023年之前入职的人才不在奖励范围之内。

4.引进层次为特聘研究员或教授的,参照兴药青创学者层次进行奖励。

5、联系人:朱艺林   

联系电话:025-86185092

办公室:江宁校区行政楼721


中国药科大学高层次人才“伯乐奖”奖励办法.pdf

附件1:伯乐奖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