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中国药科大学高层次人才“伯乐奖”奖励办法》(药大人[2022]20号)文件精神,奖励引育高层次人才贡献突出的个人,特此通知。
一、奖励项目及奖励金额
详见附件1(药大人[2022]20号文)(药大人[2022]76号)
二、申报程序
高层次人才“伯乐奖”:
1.由推荐人填写《中国药科大学高层次人才 “伯乐奖”申请表》(附件2),
2.经本人推荐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人才所在学院确认,连同有效证明材料送至学校人才办(行政楼721)。
4.经人事处审查后,递交学校审批。
5.学校审批通过后,核发奖金。
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8日下午17:00
三、注意事项
1.学院负责人才引进的相关人员不在申领高层次人才 “伯乐奖”范围之内。
2.本年度入选海外高层次青年人才项目的引进人才,需已正式入职,方可申请师资队伍建设标志性成果奖励,相关推荐人不重复申领高层次人才 “伯乐奖”。
3.引进人才需为2023年1月之后参加学校评审会/兴药论坛或于2023年之后入职,2023年之前入职的人才不在奖励范围之内。
4.引进层次为特聘研究员或教授的,参照兴药青创学者层次进行奖励。
5、联系人:朱艺林
联系电话:025-86185092
办公室:江宁校区行政楼721
中国药科大学高层次人才“伯乐奖”奖励办法.pdf
附件1:伯乐奖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