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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兴药研究员、兴药副研究员的通知

来源: 未知   发布者: 朱艺林   访问次数: 1270 发布日期: 2023-12-29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青年教师快速成长,加快我校人才培养的进程和师资队伍的结构调整。

一、申请条件

兴药研究员(符合1-4条,及第5条、第6条中的任意一条)

1.我校全职在岗专任教师,副高职称,具有博士学位

2.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下同)

4.研究方向明确,已初步形成研究特色,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5.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培育项目或面上项目或国际合作项目或国家社科基金面上项目一项,且近五年在《中国药科大学共识期刊目录》学科顶尖及以上期刊发表两篇研究性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6.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或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一项,且近五年在《中国药科大学共识期刊目录》权威及以上期刊发表一篇研究性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兴药副研究员(符合1-5条)

1.我校全职在岗专任教师(不包括博士后),中级职称,具有博士学位

2.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研究方向明确,已初步形成研究特色,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5.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一项或者主持省部级项目一项(到账≥50万元)

二、选聘程序

1.向学院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应聘材料, 并填写《中国药科大学“兴药研究员”、“兴药副研究员”岗位申请表》

2.学院组织专家对拟推荐人选进行评议,评议通过者,报学校人事处

3.学校组织评审会。申请人获得达到或超过出席评委人数三分之二赞成票的拟定为本计划入选人

三、岗位待遇

1.兴药研究员聘期内以研究员身份申报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项目,参加各类学术交流活动

2.兴药副研究员聘期内以副研究员身份申报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项目,参加各类学术交流活动

3.工资待遇及社会保险仍然按照原来标准执行

四、岗位职责

兴药研究员

1.在本学科领域开展创新性、探索性理论技术研究,有效解决学科领域面临的难题和瓶颈,取得标志性成果

2.在聘期内成功获批国家级高层次青年人才项目

兴药副研究员

1.跟踪本学科的前沿研究方向,在科研项目研究、学科建设等方面做出一定贡献,发挥较好作用

2.在聘期内成功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

五、聘期管理

聘期均为三年,聘期结束之后,符合条件者根据个人意愿可继续申请续聘。

六、申报限项

特聘系列教师及已入选学校“兴药青创学者培育计划”的教师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七、申报材料

申请人需提供:

1.《中国药科大学“兴药研究员”、“兴药副研究员”岗位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和电子版)

2.《中国药科大学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鉴定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

3.《成果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

4.成果汇总表中所列取得学术成果及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

以上材料须在2024141700之前由学院汇总后交至人才办办公室,同时电子版发至人才办邮箱 rcb@cpu.edu.cn

联系人:朱艺林   联系电话:025-86185092


附件1 中国药科大学兴药研究员、兴药副研究员申请表.doc

附件2 中国药科大学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鉴定表.docx

附件3 成果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