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大人函〔2019〕43号
关于聘郭荔同志
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
有关部门、单位:
经相关部门考核通过,校人事处审核,学校研究决定,聘郭荔同志任助理实验师(十二级)职务。
郭荔同志聘期自2019年12月起计算。
中国药科大学人事处
2019年12月1日
药大人函〔2019〕43号关于聘郭荔同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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