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2012〕6号
关于聘于涛等十八位同志
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关于进行2012年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校人[2012]4号)精神,经有关部门考核通过,校人事处审核,学校研究决定,聘于涛、王菁、刘鄂湖、吴方、张晓进、张艳生、张艳峰、李树祥、李想、苏梦翔、陆美玲、陈松、赵培选、郭瑞昕、高健、曹菲、黄玥、傅蓉等十八位同志任讲师职务。
张艳峰同志聘期自2012年4月起算;吴方同志聘期自2012年6月起算;于涛、王菁、刘鄂湖、张晓进、张艳生、李树祥、李想、苏梦翔、陆美玲、陈松、赵培选、高健、曹菲、黄玥、傅蓉等十五位同志聘期自2012年9月起算;郭瑞昕同志聘期自2012年11月起算。
校人〔2012〕6号—关于聘于涛等十八位同志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pdf
中国药科大学
201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