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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寒假期间教职工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未知   发布者: 乔昕   访问次数: 1973 发布日期: 2022-01-07


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2年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疫情防控实际,现将2022年寒假期间教职工管理工作安排如下:

1.全校教职工寒假期间原则上不离开南京或居住地。确需离开南京或居住地的教职工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2.各单位要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疫情防控信息联员及时上报疫情防控相关数据,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3.全体教职员工寒假期间需坚持在企业微信上每日健康打卡,各单位要做好督促、检查工作,掌握全体教职员工健康状况。

4.教职工寒假期间离开南京或居住地需严格履行请假报备手续,中层及以上干部通过OA系统申请,其他教职工通过教职工外出备案系统进行申请(往返于南京与镇江之间不需要通过外出备案系统备案,如镇江出现中高风险地区,需要主动报社区和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并通过外出备案系统进行备案)。

5.离开南京或居住地的教职工,返回南京前的出发地(所在区、县、县级市)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或无中高风险地区驻留(旅居)史的,返回南京后需通过办事大厅中《教职工入校申请》系统进行申请,并上传苏康码、行程码,经所在单位领导审批后方可入校。

6.离开南京或居住地的教职工,返回南京前的出发地(所在区、县、县级市)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有中高风险地区驻留(旅居)史的,返回南京后需自行在南京隔离并向所在社区和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不可入校。

7.访问学者、兼职教师、劳务派遣、临时用工人员,寒假期间原则上不入校,确因工作需要申请入校的,请通过办事大厅中《教职工入校申请》系统,选择《临时人员入校审批》入口进行申请,经所在单位领导审批后方可入校。

8.各单位必须密切关注国内外疫情动态和江苏省(居住地)疫情防控措施,通过各种形式将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传达至每一位教职员工,逐项落实各项工作,营造“疫情无小事,关系你我他”、“防疫做到位,师生都健康”的氛围。

以上安排从2022年1月25日零时起执行,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最新政策实时调整。


 

人事处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