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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科大学心理发展中心招聘启事

来源: 未知   发布者: 李林娇   访问次数: 10 发布日期: 2025-03-04

中国药科大学坐落于钟灵毓秀、虎踞龙盘的古都南京,是一所历史悠久、在药学界享有盛誉的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和“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始建于1936年的国立药学专科学校(本科四年制),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所由国家创办的药学高等学府。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心理教师1名。

一、岗位性质

事业编制

二、岗位职责

1.开展心理咨询与团体辅导工作;

2.开展心理健康课程教学与研究工作;

3.开展心理测评与危机预防干预工作;

4.组织各类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

5.完成学校和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身心健康,人际和谐,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执行能力和情绪管理能力,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高度的责任意识,热爱心理健康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2025年应届博士毕业生(2025年8月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需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3.专业要求:基础心理学(040201)、发展与教育心理学(040202)、应用心理学(040203)、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100205)等相关专业,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目录为《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5年1月后出生)。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6.外语、文字表达及计算机操作能力满足岗位要求。

四、报名与考核相关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发送至ydxinli@163.com,邮件主题请以“***大学***应聘专职心理教师”命名。报名期间不接收书面简历材料。

2、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4月15日。

3、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个人简历(PDF);

(2)本、硕、博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3)各类证明材料(党员证明等)。

学校将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审查,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其他说明。

(1)对于通过资格审查进入考核的员,我校将以电话或邮件通知,未通过者不另作通告;

(2)相关应聘材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五、聘用

审定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网上公示。对公示无异议、政审合格、体检合格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联系人:孟老师

联系电话:025-86185021